横县法院:出台新举措规范信访工作


  3月21日,随着横县法院《终结信访办理规程》的制定执行,当事人对该院审理案件提出投诉请求的信访事项将会逐步得到规范的办理。这是该院今年创新立案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的一项重要举措。
  过去,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横县法院在处理信访案件上做法不统一,随意性较大,信访接待人员满足于口头答复。对信访当事人 及处理情况不予登记,影响了信访案件的处理质量和效果,容易使当事人对法院产生误解,造成当事人缠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的创建和公信力的提高。
  该院推出的《终结信访办理规程》针对性地对前述问题动了“手术”,规定在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中,接待人员收到涉诉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后,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交由相关部门及人员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然后由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口头或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由立案庭提出复查意见,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信访人员对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仍不服的,由立案庭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仍不服的,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即启动信访终结程序,制作通知书,送达给信访人,告知其所提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因此,信访工作中的随意性现象将逐步得到规范。
                            (季建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