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检察:无偿捐献器官延续生命,司法救助温暖家属人心

  12月22日上午,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覃有谋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驱车4个小时前往该县更新乡上景村,将8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罗大爷、王大妈(被害人罗某某父母)手中。

  2021年5月,被害人罗某某因车祸救治无效宣布死亡。弥留之际,罗某某决定无偿捐赠器官,家属也遵照其遗愿将器官捐献给6名患者,让他们重获新生。

  该院第三检察部在收到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后,立即将案件汇报给覃有谋检察长,检察长要求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要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要加强与政法委的请示汇报,最大程度救助被害人家属。

  该院第三检察部收到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被害人家庭属于贫困退出户,罗某某是家里主要劳动力,父母罗大爷、王大妈年迈且体弱多病,弟弟患有肢体残疾。罗某某住院救治期间费用较大,且多为借债救治,被告人无法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损失,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同时,罗某某存在无偿捐献器官挽救6个家庭的义举,弘扬了正能量,感动了社会,温暖了人心。

  天峨县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罗某某、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金8万元,该笔救助金也是该院建院以来的最高的司法救助金。

  在申请人家中,覃有谋检察长与被害人家属亲切交谈,高度赞扬了被害人无偿捐赠器官挽救6个家庭的事迹,鼓励家属要早日走出阴霾,积极面对生活,依靠自己的双手努力将日子越过越红火。申请人并表示将会重拾生活信心,认真工作生活,不断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

  同时为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全方位救助,该院还邀请了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一同前往,对申请人的产业进行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帮扶,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天峨县检察院将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部门联动,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扎实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机关扶贫救困、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