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检察:公开听证解决邻里纠纷问题,切实维护群众住房安全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近日,罗城检察院就申请监督人梁某红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及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行政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为确保听证公正性,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人及某小区居民代表参加会议。

  案情简介:2020年11月,梁某某因周某某、周某某在罗城某小区1单元与2单元公共部分搭建钢架楼面是否属违建行为向行政机关反映,但有关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职。2021年,梁某某因相邻关系纠纷诉至罗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拆除违建楼面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梁某某认为法院未完全执行完判决事项,存在违法终结案件执行的情形,于2022年12月向本院申请执行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认为,罗城县人民法院的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合法,梁某某申请执行拆除的钢架楼面属案外人所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致该超出规划范围的钢架楼面长期,严重影响单元各户的通风、采光权,并产生一定的生产安全隐患。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诉求,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阐释后,听证人员就分别就该小区1单元和2单元搭建钢架楼面是否属于违章搭建行为、是否应当依法拆除的问题发表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人对案件事实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最后,各方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意见,均认为县人民法院的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合法,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搭建的钢架楼面依法进行违建认定并依法予以拆除。

  公开听证后,检察官结合案件办理分别向审判机关及行政机关及居民提出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在司法执法过程中,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接到群众诉求后,应当积极依法履职,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避免涉诉涉访类案件发生,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提高群众在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满意度;建议居民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在未报未批的情况下占用公共空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要做到邻里和睦,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罗城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力度,做到“应听尽听”,增强执法、司法办案的公信力透明度,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