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检察:多措并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天峨县地处桂西北,有壮、汉、瑶、侗、苗等20个民族。作为民族地区司法机关,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为少数民族办实事、推进民族普法、化解民族矛盾等纳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加强宣传,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浓度”。该院坚持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上下功夫,结合开展“检察官入村”“法律六进”等活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警“双语”优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同时,联合妇联等部门加强对三堡乡、八腊瑶族乡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学生的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学生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联合法院不定期举办校园庭审观摩,为当地各族青少年播下法治的种子。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互动,让法律知识和民族团结知识走进群众生活,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忠诚履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宽度”。该院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着力点,立足打击刑事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解矛盾纠纷三个重点,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年来,该院共批准逮捕698人,起诉1300人,对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成功公诉了河池市首例涉黑案件——宜州覃建强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在本地影响重大的蒋德红、冉光林等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认真做好涉检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严密防范影响民族团结的件,用检察力量维护民族团结。

  打造名片,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亮度”。该院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擦亮“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司法救助”三张名片。该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创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小天鹅”工作室,建成了河池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该院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法治利器,打出“绿色司法”组合拳。针对红水河龙滩库区网箱无序养殖造成水体污染问题,该院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有效整治网箱养殖乱象。该院牵头建立天峨、罗甸两县跨省区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签署《红水河协同治理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打通跨区域办案瓶颈,有效保护了“母亲河”。该院还精准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5年来,共办理涉及少数民族司法救助案件13件,救助金额14.9万元,其中,壮族女孩韦某某等司法救助案件引起社会良好反响。

  由于成绩突出,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2016-2020年全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