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检察院联合武冈检察院开展跨省司法救助协作

  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异地协作,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案件调查核实,并共同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据悉,2020年5月,吴某某在湖南省武冈市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死亡,其未成年子女因生活困难,向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核后,发函至罗城检察院请求异地协作开展联合司法救助。

  通过罗城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害人吴某某被犯罪侵害后,依靠其抚养的未成年儿子女儿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父亲石某华属四级肢体残疾人,只能靠打零工支持家庭开支,同时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家庭十分困难。

  罗城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并向村委会进一步核实,深入了解救助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为依法严格把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后联合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救助,为被害人子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000元。

  本案是检察机关对贫困当事人跨省异地协作开展的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罗城检察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传递好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为群众真正办好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