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警方:致敬中国人民警察节之绿野寻踪 踏水擒贼 热血铸就

——广西贺州市森林公安局黄洞派出所民警罗铖

  他,是一只生长栖息在广袤无垠森林里的一只“啄木鸟”,胸怀一腔热血坚决消灭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害虫”;他,是一棵敢于为维护林区群众合法权益而“遮风挡雨”的挺拔大树;他,是一颗丛林里翠绿闪耀的“星星”,乐观向上、勤耕不辍地于郁郁葱葱山林;他,是一把令犯罪分子魂飞胆丧的护法“绿剑”,惩恶扬善,雷霆出击,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默默无闻地守护着林区治安秩序和生态资源安全......他就是贺州市森林公安局黄洞派出所民警罗铖。罗铖,男,1989年12月生,2012年9月加入森林公安队伍,201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贺州市森林公安局黄洞派出所第一负责人,贺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四级警长。从警9年间,历任贺州市森林公安局八步区分局刑侦队民警、副队长、队长和贺州市森林公安局黄洞派出所第一负责人,先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1次、予以个人嘉奖1次,被贺州市森林公安局予以个人嘉奖2次,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并被八步区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牵头主办的“7.4”闽商石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专案组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

  ★群众感谢洋溢着他的爱岗敬业精神★

  “罗警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我被欺负了那么多年,你总算帮我们这些老百姓出了口气,将那个胡作非为的地方恶霸制服了……”2017年,罗铖在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中,帮助长年独居的六十多岁陆奶奶,将长期霸占砍伐她家林木的同村男子岑某某绳之于法。收到法院判决消息那一刻,陆奶奶终于把这些年久憋在肚子里的委屈犹如竹筒倒豆子般统统“吐”了出来,罗铖对她伸出的援助之手,让孤独无助的她感觉到一份久违的雪中送炭般关爱与温暖,心中久久不能忘怀,想方设法找到了当时已经调整工作岗位到其他所队工作的罗铖,当面表达无限感激之情、流下感动的热泪……;2018年,陈阿姨因粗心大意、防火意识淡薄导致不慎失火焚烧大片山林,当时主办该起失火案件的罗铖,坚持秉公执法的“刚性”与人文关怀的“柔性”有机结合,规范灵活地运用执法自由裁量权,在疏忽大意与主观故意之间有机界定和审慎权衡,竭尽全力劝说当事人“认罪认罚”,从而争取从轻处理。最终被判缓刑的陈阿姨为此专程找到罗铖当面鞠躬道谢并由衷心怀感激地说道:“罗警官,真的太感谢了!谢谢你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强化防火意识和守法观念,如果不是你的耐心教育与积极帮助让我悬崖勒马,我可能真的无法重新回头了……”

  以上简单列举的两个普普通通的案例,作为被害人的陆奶奶和作为嫌疑人的陈阿姨,她们都一一对罗铖有感而发地诉说着句句肺腑之言,言而由衷地表达无限感激之情……诸如此类的暖心小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常言道:滴水见太阳,事小见思想。显而易见,作为人民警察的罗铖之所以能够如此这般收获来自人民群众的真心感谢和屡屡称赞,是因为他心怀着对人民群众的一份份“执法为民”之情。他,深知每一起看似平凡简单的案件都可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牵动着几个家庭的命运,哪怕是经办再小的案件,也从不敢怠慢任何一件事情、一个当事人,从不怠慢经办的任何一个案件、一道程序、一个证据。“因为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职责所在,责无旁贷。……”这就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满满浸润着一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一份朴实无华的执法担当……

  ★利剑出鞘彰显着他的打击破案本领★

  从2013年起至今,罗铖走过9年绿野寻踪、踏水擒贼的森林公安工作生涯,从当年入警时初生牛犊的见习民警小白,如今历练成长为一名游刃有余的破案能手。据统计,他先后主办各类涉林刑事案件170余起,抓获、逮捕、起诉犯罪嫌疑人160余人,救助野生动物20余种,2000多只(条、头)。其中,2019年,他以“零口供”侦破徐某某特大滥伐林木案,“火眼金睛”识破徐某某冒名顶替的把戏。2020年,他带队成功侦破“10.15”特大危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抓获嫌疑人6人,破获刑事案件10余起。2021年,带队成功侦破“11.3”特大危害国家珍贵植物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打掉一个流窜在两广边境的盗采、销售国家珍贵植物的犯罪团伙。

  ★初心不改书写着他的奋斗青春华章★

  矢志不改的入警初心,高高挺起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的执着与坚守,金色盾牌的熏陶和磨炼,让他从当初那个刚从大学校园走向社会的懵懂少年,如今逐渐成长成为了一名热血铸就、弛骋林区的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森林“捕快”。他,始终坚守着森林警察的那份职责与荣耀,因为在他心中,守护的是人民的神圣财产,捍卫的是祖国的绿水青山。他,用脚步丈量着绿色大地,用双手绘就着最美“警”色,用担当保护着林区安宁,将奋斗的青春和满腔的热血播撒在这片美丽富饶、和谐安宁的神圣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