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创新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基层阳光运行

  “现在规范多了,以前来回跑几趟是都办不了,现在一次性就可以办完,省时省力,非常方便……”9月9日,在宁明县城中镇三华社区便民窗口办好宅基地建设申请后,居民阮某某高兴地向在场抽访的县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今年以来,宁明县纪委监委为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在全县164个村(社区)创新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该县小微权力清单管理紧盯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把脉“小微权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使村(社区)“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真正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接受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

  该县通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信访举报以及查处的村(社区)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对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多集中在村(社区)集体利益、事项审批、低保申请、医疗救助等涉农惠农的“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为全面规范“小微权力”行使,该县积极探索实践,把管住村(社区)的人、权、钱、事、纪五个方面的“微权力”,严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明晰“村官”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为“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

  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程序不规范、运行不公开、群众不知晓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定位,会同县直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厘清村级权力清单。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厘定出村(社区)常用“小微权力”清单23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便民办事流程图向群众全面公开,确保“微权力”照单运行,及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落实,该县以各乡镇纪委为牵头,整合纪检专干、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监督力量,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1+N”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站。村(社区)监督委员会通过列席村(社区)会议、现场参与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小微权力”行使进行全程监督,并定期向乡镇纪委汇报,乡镇纪委每月到村(社区)进行遍访一次,督导各村(社区)开展“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基层“小微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运行。

  据统计,该县自“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推行以来,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重信重访数量明显下降,基层群众对村(社区)干部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小微权力”清单释放出的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规范‘小微权力’行使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严防基层微腐败发生,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宁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许建松表示。(周贻刚 黄承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