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交警送“课”上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

  “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为全面推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们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9日,宁明交警组织民警到宁明县民族中学送“课”上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列举涉及中、小学生实际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生动、鲜活、准确的讲述了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违法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摩托车)的危害性,向同学们揭示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残酷,强调学生未考取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未达到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向同学们详细讲解应当如何安全过马路、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和私家车等日常出行的安全注意事项,使同学们了解和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安全技能,让同学们树立“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珍爱生命、远离事故”的思想意识。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将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远离交通危险。

  据了解,9月1日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宁明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分组深入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让各中小学的学生都认真聆听了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使学生们对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增强了文明交通意识和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引导同学们将学到的安全知识传递给家长和朋友,共同营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陆铁山 包锦昌)

图为宁明县交警向宁明县民族中学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jpg

图为宁明县交警到宁明县民族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为宁明县交警与宁明县民族中学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互动问答。

图为宁明县民族中学学生在认真聆听交通安全知识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