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黎明乡:为群众办实事 化解纠纷促和谐

  近日,平果市黎明乡高桥村黄某与本村村民韦某因林木受损引起纠纷。黄某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立即组织调解员到纠纷实地进行调解。

  黄某称其林地与韦某的林地相邻,几年前其在自家的林地上种有桉树。就在前不久韦某砍伐自家林木出售,越界砍到自家的林木。自家林木被韦某砍掉大约65棵,要求韦某对65棵林木受损进行赔偿,并明确两家林地的权属边界,今后不能再越界砍伐。经过调查了解,该纠纷地上的林木为黄某所种植。调解员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韦某同意赔偿黄某林木损失3250元。对于两家林地的权属边界,林业站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林权证上的四至范围图进行了明确,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通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黄某和韦某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一起林木损害赔偿纠纷,促进了辖区内的和谐稳定,也推动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