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同乐镇发挥人大作用 助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禁毒工作应该引起广大青年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全力推进禁毒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抵御能力,同乐镇人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多措并举助力禁毒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示范引领作用。同乐镇人大利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村屯,深入群众,广泛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实现宣传全覆盖,带动人民群众深刻认识禁毒的意义,推动形成全民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各村(社区)宣传栏、悬挂横幅、沿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和小礼品的形式进行宣传,向群众认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村民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了解如何识别毒品、拒绝毒品等方面知识,引导辖区居民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同乐镇结合“6·3”虎门销烟纪念日,组织镇团委、综治办配合乐业团县委、县禁毒办在县城内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沿街设点宣传、参观禁毒教育基地,为我县迎接第33个世界禁毒日宣传活动奏响前奏营造良好的氛围。

  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履职主体作用。同乐镇加强禁毒巡查工作,人大代表到田间地头、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查看,严防制毒活动在辖区内发生,把毒品扼杀在源头和传播的过程中。结合同乐镇实际情况,全面覆盖同乐镇21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制毒犯罪现场大排查和制毒物品大管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使用易制毒物品的企业、废弃饲养场所以及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走马观花,彻底压缩制毒犯罪活动空间,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在辖区内无制毒高危场所、人员,坚决维护同乐镇禁毒工作“五个不发生”的底线。同乐镇在排查中未发现非法购买、储存、生产、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情况。

  积极履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作用。同乐镇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职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于禁毒工作意见,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发动群众、线索摸排的力度,深挖涉毒线索,切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零遗漏,及时把线索向镇政府反映,并形成议案建议交由镇人大办理,明确办理标准,实时跟踪督办,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推动禁毒工作开展更加高质高效。同时加强监督,确保对从事毒品违法行为的人都秉公执法、严格执法。

  同乐镇人大代表自觉提高免疫力,积极主动参与到禁毒工作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人大优势,体现人大力量,坚持宣传与动员结合,激励与监督并重,从思想上提高人民群众对毒品的认识,提高对毒品危害的警惕,学会辨识毒品,主动与毒品划清界限,从源头上根除毒品的危害,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