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全生产 事故同比下降

  本网讯(通讯员 覃文军)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担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原则、齐抓共管”原则,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11月,全县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起、事故死亡4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0%,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严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县、乡、村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状)》,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一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评,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核情况执行“一票否决”问责。继续执行《大化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落实县乡村三级“五覆盖”,力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截至11月底,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4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次,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6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74份。

  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共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活动2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店18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1次,检查危险化学品3家,出动人员16人次,车辆7台次。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执法检查整治6次,深入企业2次,发放逾期未年检大中型货车整改通知书9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7次,排查道路交通隐患2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船舶230多艘(次),查处船舶各类缺陷43项;检查渡口码头29个,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9起。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了13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在建项目18个,发现整治安全隐患41处,发出隐患通知书2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单位场所150个,发现火灾隐患26处,督促整改隐患2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查封经营单位3家,责令“三停”单位1家,罚款4万元。

  盯紧监管对象不放松。今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着重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内进行,共涉及道路运输企业19家、客运车辆351辆、公交车辆29辆,水运码头29个、船舶114艘,非煤矿山企业23家,建筑施工企业1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企业185家,涉危险化学品企业75家,公众聚集场所113个以上。三季度以来,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共排查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542项,打击并整治违法违规行为6201起、其中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6109起,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暂扣证照企业2家,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罚款行政处罚共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