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签订森林防火“军令状”

  本网凌云讯 “清明节”、“ 三月三”、“五一”等节日将至,为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3月29日下午,凌云县2016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在该县电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传达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和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对2015年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期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副县长杨桂萍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集中收看全区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

  近期凌云县大部分地区以晴朗天气为主,加之春季农事生产、清明临近等,各类祭祀、踏青、游玩的活动和人数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截至目前,全县发生近10起森林火灾。会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对当前全县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强化预防措施,抓基层、抓基础、把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屯;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法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火灭火意识;要加强野外火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要严格管理,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

  会议强调,春季森林防火任务重于泰山,各乡(镇)和单位负责人在加强宣传的同时也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行以人为本的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实行“疏”与“堵”相结合,各乡(镇)、村屯要在进入防火期之前,组织人员将重点区域内的秸秆移送到林区以外,严禁农户随意焚烧。会后,各乡(镇)和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抓好落实,完善各预案,积极组织查看灭火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泗城、加尤、朝里、伶站等乡(镇)人大代表、政府分管副乡(镇)以及林业站站长和护林组组长;伶站国营林场场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电信局、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通讯员黄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