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兵:加快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8月3日上午,自治区主席陆兵主持召开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草案)》,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2007年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调整后预算安排方案》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制度上更好地促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为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提供保障。

  会议指出,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实行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对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贷、助、补、减”等多元资助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目前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重视教育就是重视未来!就是重视发展!就是重视民生!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让这些家庭子女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资助机制,做到“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特别是高中阶段教育中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一是继续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二是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制度。自2007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适当向农林、民族、师范等专业学生和贫困生人数较多的院校倾斜。三是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会议强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实施,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细、情况复杂,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扎扎实实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好做实,把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见大实效。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07年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调整后的预算安排》。会议强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要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向事关我区农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如甘蔗、木薯等良种研发与推广等方面倾斜。会议议定,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除用于中央立项项目的配套资金外,重点用于支持甘蔗良种推广、自治区农垦农场甘蔗生产基地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促进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自治区领导郭声琨、李金早、吴恒、孙瑜、杨道喜、刘新文、穆虹、陈武出席了会议,自治区主席助理梁胜利,以及区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