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首批“广西残疾人助学金”发放


11名新录取的残疾大学新生喜获资助

  “我们残疾人并非孤苦无助的,我们拥有众多来自社会的关爱,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回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关爱。”7月24日,2007年首批“广西残疾人助学金”发放仪式上,今年刚被广西师范大学录取的残疾考生李元松含着眼泪说出了以上一番话。当天,广西有11名像李元松一样的残疾大学新生领到了由自治区残联发给的每人1500-2000元的助学金,成为今年首批“广西残疾人助学金”的获得者。

  据悉,自治区残联将根据今年各类院校的录取情况,分三批次发放“广西残疾人助学金”,以确保每个残疾大学新生都能在入学前领到“广西残疾人助学金”。

  今年“广西残疾人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并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和升(考)入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班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考入全日制普通中专、高等院校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2000元;考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的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考入特殊教育高中班的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和在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定点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2003年,我区建立了“广西残疾人助学金”制度以来,自治区残联、财政部门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并发动社会捐资,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截至2006年,已资助了500多名广西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实现了残疾学生上大学“人人受助”。

  设立“广西残疾人助学金”,是使更多残疾学生平等享有教育,成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栋梁之才的重要举措。目前,自治区残联、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已落实了70万元的“广西残疾人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