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铺开

 3月1日,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会议传来好消息:今年我区的新农合工作由试点转向全面铺开,将覆盖全区67个县(市、区)。其中,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每人每年增加5元,农民筹资水平由原来的45元增加为50元。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及基金补偿方案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每人每年增加5元补助

 作为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区新农合工作今年进入全面铺开的阶段。按要求,去年已经开展新农合的县,参合率要达到80%以上,今年开展新农合的县也要确保参合率达到70%以上。

 去年,新农合农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5元,其中农民自缴费用10元,中央财政20元,自治区财政8元,市、县财政7元。今年,在农民自缴费用10元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提高到11元,市、县财政提高为9元,保证农民筹资水平不低于50元。

 此外,民政部门还制定了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代缴合作医疗资金的政策,扩大了五保户、特困户的医疗补偿,用新农合制度作为衔接,加大了农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一些试点地区还将把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纳入政府代缴费用的范围。

 基本用药药品增至2003种

 在2006年全区新农合基本数据统计分析表中,记者看到住院基金占基金总数的75%,是整个补偿系统中的重点。而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住院基金的沉积量达到38.05%。据分析,住院基金沉积的原因主要是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太少,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充分使用基本用药目录,没有及时展开二次补偿。

 针对这些问题,卫生部门修订完善了基本用药目录,将目录中的药品从300多种扩大到2003种,使参合农民基本医疗药品98%纳入报销补偿范围。并下发了提高参合农民使用中医中药诊疗疾病补偿比例方案,使中医中药诊疗疾病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

 重新修订的基金补偿方案也为减少基金沉积做出了规定。除了引导农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外,还将慢性病和住院分娩列入了补偿范围。新的基金补偿方案还坚持提高受益程度的原则,规定对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重疾病人,最高补偿达3万元。

 资金筹集管理“四到位”

 在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上,自治区财政厅表示,目前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加大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已经极大地缓解了基层财政的困难。现在,各市县已经具备了足额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的能力。

 财政部门承诺在新农合资金筹集和管理中做到四到位,即缴纳资金到位,预算安排到位,预算执行到位,资金拨付到位。改进报销方式,尽可能实现出院即报,及时支付。合作医疗基金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