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宁明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晚会暨文明诚信经营户表彰活动在县城江滨公园举行。
晚会在舞蹈《星星在闪烁》中拉开序幕,整场晚会节目内容丰富多彩,舞蹈、歌曲、小品、音乐剧、快板等轮番上演,各具特色的精彩节目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其中,由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明烟草专卖局自创演出的小品《此奶茶非彼奶茶》《自作自受》等精彩节目,获得了在场观众的广泛好评,赢得阵阵热烈掌声。
晚会期间,为积极引导农贸市场内经营户树立诚信经营自律意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主办方还对2022年度宁明县8家文明诚信经营户进行表彰,鼓励经营者依法文明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现场工作人员还通过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摆放知识展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以及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进一步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获奖商户代表、联华超市经营业主刘海英激动地说:“今天参加‘3•15’活动晚会并荣获‘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我感到非常开心。在今后的日子里,联华超市会继续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诚信经营,共同维护群众的消费权益。”
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消股股长黄叶斌表示:“此次‘3•15’晚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升商家诚信经营的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农村,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做好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工作。”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宁明县融媒体中心、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明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承办。(农佳菁)
图为晚会现场。
图为晚会现场。
图为表彰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