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督导组到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督导工作

    1月13日上午,自治区医保局二级巡视员彭晓燕一行3人到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督导工作。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督促指导医院严格按照“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梧州市医保局局长黎小媚、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领导班子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