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平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12.13万元/年/人,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11.26万元/年/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工资高于城区义务教育教师8700多元。”平果市同老乡中心小学副校长兰署如是说。近几年来,平果市五举措改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结构,乡村教师荣誉感和获得感满满,乡村教师的岗位吸引力显著增强,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
规范教师编制配备。
每年根据在校学生数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方式对教师编制分配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确保教师编制符合学校实际需求。
健全教师补充机制。
每年根据编制使用和学科教师缺口情况,统筹制定年度公开招聘、特岗招聘、定向培养、自主招聘、公开选调等计划报市委编委审定后组织年度教师充实工作。充分利用《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集聚教育人才创新发展实施细则》等政策,在高校毕业生毕业前,自主招聘急需紧缺科目教师,确保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共充实教师1011人,占现有义务教育教师总量的29.4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年龄由2018年的46.87岁降低到了41.97岁。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一是初中集中城区办学。2013年秋季学期,平果市委、县政府将6所乡镇初中集中城区办学,整合分散的教师资源,让乡镇学生共享城区学校同等教育资源。二是推行集团办学改革。2018年9月,平果市印发了《推进义务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的原则,以集团化办学、城乡帮扶、学校联盟三种形式设置了9个教育集团,推行集团内教学资源共享,促进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三是实施支教走教和交流轮岗计划。2014年以来,先后印发了《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支教走教和交流轮岗工作,对教师配置进行动态微调。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市共选派支教走教教师175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552人,兜底解决教师分配与学生动态变化产生的配置失衡问题。
建立待遇保障机制。
该市财政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自治区督导委统计口径,2021年该市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10.15万元/年/人,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11.54万元/年/人,义务教育教师高于公务员13900多元。
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从2017年1月起,该市先后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村小及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等文件,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一是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贴标准按地域差异化发放,其中乡镇工作补贴分每人每月450元、550元、650元三个档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分350-1200元/人/月不同档次发放。据统计,2021年共有1222名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全年发放补助金543.335万元。二是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10年的,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乡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或七级。自2016年以来,该市农村教师利用职称评聘倾斜政策评审取得中级职称366人,取得副高级职称323人。三是建立乡镇教师表彰奖励机制。2015年,该市印发了《实施“教育发展九大工程”提高教师待遇资金分配方案》,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用于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其中,每年教师节前夕都表彰奖励一批“最美乡村教师”,增强了乡村教师的荣誉感和获得感。(黄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