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多项制度为医改工作保驾护航

  梧州市高度重视医改工作,量身定制多项制度,确保医改工作顺利进行,用制度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对医改确定的总体方向、改革路径、时间要求,严格对标对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医疗改革任务。

  在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方面,梧州市公立医院持续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的“一取消两同步”政策,2018年药品政策性亏损9538.96 万元,价格实际补偿数10091.46 万元,财政补偿是210.31万元,总体补偿率为107.99%。出台《梧州市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强化了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出台卫生系统会计联席会议制度,强调总会计师在医院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印发了《关于成立梧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制定《梧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送审稿)》,出台《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加大对高层次卫生紧缺人才和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才的激励力度。

  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建以“八统一”措施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以市工人医院、红十字会医院、中医院医院、妇幼保健院作为龙头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

  目前,全市有5个三二医联体,11个县域医共体,64家乡镇卫生院中,有33家乡镇卫生院参与医共体建设,参与率达51%。1个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10个,已加入的其他专科联盟70个。2018年1-12月,医联体内门诊人次达581.90万人次;医联体内出院人次33.71万人次,同比增加了0.82%;全市接收医联体内上转病人1374例,向医联体内下转病人1073例。

  同步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和总额控制等复合付费方式改革,2018年医疗总费用增幅为8.81%,同比2017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配合医保部门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医联体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政策,逐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出台《梧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药价,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试点搭建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药品由原来的500种增加到800多种,共开出10万多张共享处方,有效缩短候诊时间。还实现“在线问诊慢病续方”延伸服务以及医保统筹账户直接结算报销。(任波 邱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