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率先在广西区内提高持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2015年,我因一次意外事故造成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不过现在政府民生政策好,我同时申请到了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现在补贴发放标准提高了,两项补贴一年下来有1920元,极大改善了我的生活及护理困难,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我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和呵护。”今年12月初,在得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后,新安镇道峨村贫困户重度残疾人黄秀金欣喜的说道。

  为进一步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服务和改善广大残疾人群体的美好生活中,解决残疾人群体的根本利益和切身所需,平果市下发了《平果市持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统一由之前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据了解,此次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整的对象为具有平果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困难残疾人。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平果市享受重度护理补贴的人数为575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会补贴的人数为3151,提高标准后,平果市财政每年将增加补助资金320.688万元。 (通讯员张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