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既要青山绿水 又要金山银山

   本网柳江讯 近年来,柳江县以促进县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抓手,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力以赴治污减排,积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全县环境保护水平实现新提升。

  全力以赴治污减排,节能减排总量控制实现达标。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三大措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柳州市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截至目前,柳江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813吨,比2010年减少1089.96吨,下降11%;氨氮排放量为996吨,比2010年减少165.52吨,下降14.2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14.68吨,比2010年减少18.52吨,下降1.07%。

  狠抓生态乡村建设,推进生态县城创建成果突出。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共编制了12个乡镇环境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和批准实施;共投资1.8亿元开展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创建自治区级和市级生态村68个,全县生态村达50%以上比例,完成生态村创建任务,为生态县创建打下夯实基础。全县森林覆盖率由44.6%提高到46.6%。2010以来,累计投资4.6亿元实施农田水利、石漠化治理、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建设,解决了农村23.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县城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县城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环境噪声达到二级标准。县城大气环境质量均保持在良好等级,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主要由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所发生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Ⅱ类标准。

  规范环评审批管理,排污征收工作公开透明。2010年以来,严格按照自治区及柳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446个,批准建设的项目总投资达40余亿元。同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累计完成670家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征收排污费770万元,并按规定上缴和管理使用,为一定区域内集中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积累了资金。

  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柳江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柳江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方案,深入厂矿企业进行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厂矿企业1000余家。在专项行动中,认真履行环境执法的职责,对排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对违法偷排的企业或不执行环境影响法、不执行环保“三同时”的企业坚决查处和打击。2010年以来,共计查处群众投诉1100余起,纠正了83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 (通讯员吴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