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宁明讯 2015年,宁明县把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好抓实,并取得显著成效。

  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该县按照自治区部署,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广凭祥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各医疗单位学习自治区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改革政策的通知精神,并出台宁明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案。2015年3月前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摸底调研,制定了《宁明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统一部署逐步推进改革。2015年8月下文,对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时调整了服务价格。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结合该县实际情况,9月份制定了《宁明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采用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6∶4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革。该县实施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十一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县共建居民健康档案294139人份,档案建档率85.63%,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4.29%,超过自治区规定的标准。2015年,全县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37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99.2万,自治区补助182.05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2.745万元,按照常住人口数34.35万人计算,人均达到40元标准。

  扩大医保支付医院范围、数量和等级,建立完善全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15年,该县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把肩周炎、疝气、早产、各类型白内障、住院顺产分娩等5个病种纳入了新农合定额付费范围。2015年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群众379777人,参合率100%;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8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8.6元,县财政补助23.4元,个人缴费90元,全年应筹集新农合基金17849.519万元。截至2015年11月30日,各级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15731.755万元,到位率88.14%。(李翔 黎勇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