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海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宗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时任海城区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宗儒(已退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药品供应商的宴请,与药品供应商在市区上海路、海堤街等多家饭店用餐。江宗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江宗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合浦县常乐镇人大代表,李家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委员、文书李昌发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9年12月17日中午,合浦县常乐镇人大代表,李家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委员、文书李昌发及其妻子蔡某某在常乐镇某酒店操办乔迁新居喜庆酒席,共邀请人员49桌四百多人参加,其中除了其夫妇二人的近亲属及家庭成员90多人外,其余三百多人为包括常乐镇多名镇、村干部在内的非近亲属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李昌发夫妇在操办酒席过程中违规收受101名非近亲属人员给予的礼金共22400元。2020年5月,李昌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追缴上缴国库。

  合浦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谭学建,副大队长许承华、罗世友、梁堃、李华,县城管大队党支部书记李建国、党支部副书记卢武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2月,县城管大队大队长谭学建主持召开大队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按300%标准给法定节假日值班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会议决定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且未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4年至2017年间,县城管大队以加班费的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共发放人民币601123.5元,其中谭学建领取11026元,许承华领取8408元,罗世友领取9826元,李华领取9259元。卢武初和梁堃于2014年5月,李建国于2015年6月调入县城管大队领导班子,对上述会议决定未提出异议,并分别领取8365元和7042元、6845元。谭学建、许承华、罗世友、梁堃、李华、李建国、卢武初身为中共党员,县城管大队领导班子成员,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对县城管大队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问题负直接责任。2020年5月,谭学建、许承华、罗世友、梁堃、李华、李建国、卢武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均退缴违纪所得。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抓牢抓严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不放,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实施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深入监督,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