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合浦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如下:

  1.合浦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监察保障中队中队长苏彪、副中队长张永毅、队员杨芳萍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农民工投诉中,宗旨意识不强,违规提高投诉门槛,消极对待群众合理诉求问题。

  2019年底,合浦县碧桂园玖珑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向县劳动监察保障中队进行投诉反映。2020年6月19日,农民工再次到县劳动监察保障中队口头投诉,张永毅、杨芳萍在接访中理应予以登记受理,但张永毅、杨芳萍违反规定,未对口头投诉事项进行登记,以没有书面投诉材料为由不予受理,要求农民工按照《劳动保障投诉一次性告知书》提供相关材料,事后也没有对此进行跟踪了解。2020年6月24日,讨薪农民工感觉讨薪无望,进而围堵该项目售楼部,出现个别农民工攀爬塔吊讨薪的过激行为。经查,该《劳动保障投诉一次性告知书》于2016年由张永毅拟定并经苏彪签批同意,直到2020年6月才停止使用,存在违规要求提交材料,擅自提高投诉门槛问题。

  2020年7月,苏彪、张永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调离现任工作岗位;杨芳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辉、副大队长洪基振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责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2.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吴伟华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项目审批服务中,漠视群众利益,刁难办事企业,形似把关负责实则做“拦路虎”,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2020年6月,县人民政府引进廉城医院项目,在县中医医院旧址上重新装修利用。廉城医院作为项目投资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窗口业务员李俊桦因业务不熟,当天收下材料后未明确答复,于第二天将材料交由吴伟华审核。吴伟华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廉城医院多次主动到其办公室对接咨询,但吴伟华在明知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可以申请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凭个人主观意愿要求廉城医院必须以土地使用权人合浦县中医医院名义提出申请,但过后又同意以廉城医院为申请人的最初做法,导致廉城医院多次往返补办申请材料,直至2020年7月8日仍未被受理,延误了项目建设,严重损害营商环境。

  2020年7月,吴伟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调离现任岗位,安排到乡镇工作;李俊桦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何本业、局长杨朝杰、副局长刘良茂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被责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