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钟宇华被控受贿982万元

  南宁讯 (记者 蒋文跃)北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曾任北海市人民医院院长近15年的钟宇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由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向良庆区法院提起公诉。

  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10月~2016年4月,被告人钟宇华在任北海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受李某君、吴某辉、张某勇、王某龙、廉某林等人(受贿范围主要集中在医院建筑工程、医疗器械和医药采购等领域)给予的好处费共计982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北海市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现年55岁的钟宇华在该院工作逾30年,担任院长一职近15年。2001年10月,其由该院副院长提任院长,2015年4月起同时担任北海市卫计委副主任职务。2016年4月,钟宇华被免去北海市人民医院院长一职,后被提任为正处级的北海市卫计委主任一职。同年8月,钟被免去北海市卫计委主任职务,今年1月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