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幸福院成农村老人儿童乐园

  “人老了没事干,以前都是吃了睡,睡醒了再吃,真是闲得慌呐!现在好了,政府建成了幸福院,给了我们一个好去处,大家聚在一起可以聊天,可以看书、写字、运动,感觉生活有意思了!”德保县足荣乡念色村中屯60多岁的黄大爷乐呵呵地告诉笔者。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成为空巢和留守老人。如何让农村留守老人、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2013年以来,德保以列入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整合资金,共投入97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已建成12个农村幸福院,通过“三个统一”建设管理,使农村幸福院在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儿童上发挥作用,深受广大老人的赞誉。截至目前,共接待服务留守老人和儿童19130人次。

  统一建设模式。该县充分利用各村(社区)联合五保村的现有资源,将联合五保村部分房间和场地进行改建,既依托五保供养服务的机构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又给五保老人与其他老人、小孩沟通交流的平台,达到农村幸福院与五保村资源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其中,农村幸福院使用房间安排不低于5间,即有1间娱乐活动室、2间日间照料室、1间图书阅览室、1间食堂,使幸福院具备日间照料、生活娱乐功能。

  统一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幸福院的管理,该县统一制定农村幸福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休息室管理制度、阅览室管理制度等,并制作牌子上墙,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统一管理模式。采取自主互助管理为主,即进院老人和留守儿童自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并通过敬老院五保村管理员和民政联络员、村志愿者等力量提供管理服务。对符合进入农村幸福院就餐和日间照料的空巢、高龄、独居老人和散居五保户以及随老人生活的3岁至7岁留守儿童,采取无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即散居五保老人按照五保供养条例其生活费由财政拨款解决,其他符合条件进入幸福院就餐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等对象采取有偿服务,每餐仅收取用餐的成本费用。 □陈仁宝 黄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