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中堡乡烟水配套工程竣工仪式在中堡集贸市场举行
中堡乡由元屯的大水柜
中堡苗族乡位于河池市北部。距离南丹县县城117 公里。辖 6 个行政村,有自然屯59个,村民小组 68 个,乡人民政府驻中堡苗族乡中堡社区,行政区域面积165.4 平方公里。2013年末户数有2176户,人口7929人,其中,农村人口7865人,劳动力6982人,有壮、苗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有6022人。其中苗族3689人,占46.5%。计划生育率达92.54%,人口自然增长率5.4‰。
2013年耕地面积 6713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43公顷,粮食播种(含复种)面积9810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3825亩。林地面积9513.4公顷,荒山荒坡5901.9公顷;等级公路里程33千米,屯级公路125千米,年平均气温16℃;年降雨量500毫米。
全乡境内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石山较多,土地较少,土壤条件较差,目前无法开发利用的石山面积占全乡总面积的60%以上,气候冬冷夏热,干旱少雨;农业以粮食生产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核桃、火麻等,中堡黄牛、梅花山猪等土特产较为有名,药材也较为丰富。虽然农业生产条件恶劣,但这的土壤却非常适宜发展烤烟生产。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南丹县委、政府的引导下,中堡乡开始发展烤烟生产。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烟叶的产量、质量和效益逐年提高,财政收入从零的突破达到了70多万元。如今,烟叶已经成为苗乡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产业,2011年全乡农民种烟面积1857亩,烟叶总产量4426担,总产值394万元,种烟农户户均收入达到了3万元。
2013年,学校有中学 1 所,专任教师有14人,学生有 258人;小学校有 7 所,专任教师有47人,学生有540人。小学入学率100%、升学率100%。幼儿园有2所,在园幼儿有25人,文化站有1个,卫生院有1个, 从业医生有 9人,病床有 8 张。
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98万元,财政收入 571.2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 470 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363.26 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026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76元,参加新农合有5288人,参合率182%,享受低保有558人,占应享受低保的 17 %。享受养老保险有934人,占应享受养老保险的98.6%。全乡有民政对象423户923人。未达脱贫指标的有589户1852人。
中堡苗族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多次肯定,2013年我乡先后荣获“南丹县2012-2013年度核桃产业发展先进乡镇”、“河池市2012-2013年度核桃产业发展万亩乡镇”荣誉称号,并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幸福中堡建设事业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