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金银花开始获“保护”

  6月12日,来宾市质监局邀请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专家,到忻城县指导《地理标志产品 忻城金银花》广西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这标志着“忻城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入实施阶段。

    2007年,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忻城金银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保护范围为忻城县所辖行政区域。

    当天,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专家听取了起草单位的介绍、详细了解该标准的编写进度后,和标准编写组成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专家就该标准的技术内容与我国现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的协调性,与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符合性,各项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标准编写格式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