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7产品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认定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委派专家组到融水,对该县“苗山金边禾花鲤”及“苗寨凤花鸡”这两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以及融水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保护区”进行材料审核与现场评定。

  专家组分别到四荣乡、融水镇小荣村小荣屯和新国村鲤鱼岩屯,进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养殖基地、国家生态示范区的新农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现场审查。专家组肯定了融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认为“融水生态模式”建设值得大力推行,并通过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与国家级生态示范保护区的认定。

  目前,该县已有“山源灵芝菌”“贝江牌糯米柚”等7个产品通过了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认定,为最终全面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保护区认定打下良好基础。

  (李新雄 梁瑞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