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西林县自2012年4月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以来,立足县情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创建力度,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2012年4月,西林被列为全国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后,该县立即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直27个部门组成的西林县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工作委员会。2013年5月又新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办事机构——西林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成为广西7个百色唯一的试点县中率先设立独立机构的县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分别在那劳、普合两个乡镇建立集经营、宣传为一体的生态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桂洁沙糖桔生态产业园区;二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两年来,共开展“清洁乡村、清洁养殖”、“保护母亲河——驮娘江”等集中大型宣传活动达20多次,投资近100万元建立大型户外宣传显示牌和形象宣传大型固定宣传牌。同时,在多家主流媒体,运用各种公益节目、广告,加强生态文明宣传。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群众满意度达86%。

  科学规划,完善机制。该县积极做好工程的科学规划和机制建设,邀请广西林学院、林业设计院等科研单位院校,将原花贡县级水源林保护区和猫街县级鸟类保护区合并晋升为广西自治区级王子山雉类自然保护区,将原那佐县级水源林保护区晋升为广西那佐自治区级苏铁自然保护区,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编制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五年、十年实施规划》等。

  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一是加大造林绿化力度,积极培育生态资源。2013年森林覆盖率高达75.83%,分别高出同期全国、全区的55.47和15.33个百分点;二是加大现有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全县各类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高达21.4%,年均管护生态公益林面积90.96万亩,占国土面积20.2%;三是加大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四是加强采矿、采石等水土流失重点区的综合治理,2013年全县生态综合治理率高达82%;五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六是大力调整农村农业产业结构,2013年全县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57%;七是全面推行资源节约发展,2013年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年度控制任务为8.8274%,实际控制在8.8481%,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1,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11.60%,生态环保产品消费比重达35%,市场包装禁塑比重达75%,全部达到年度控制范围和建设任务。

  产业引领,反哺生态。一是以试点工程为依托,用生态建设项目推动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产业。通过做大做强生态农业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二是强力推进生态工业建设,大力支持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林发电分公司、富源植物提取有限公司等龙头生态企业;三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实施以那劳岑氏家族建筑群景区为主的生态旅游区建设力度,助推生态旅游业发展;此外,通过成功举办西林沙糖桔产业文化展示交易会等活动,有效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大发展。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按照生态文明试点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全面推行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及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制度,形成部门、乡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全县上下一盘棋,对生态文明建设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实施、统一考核,量化排名,及时兑现奖惩和督促整改,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在政绩考评考核中的权数,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县政绩考核中的权数达5%。

  □岑绍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