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实施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巧力夯实新农村民主法治基础

  一提起“三农”工作,所有基层干部都会道出最为挠头的三个难题:“两委”班子欠和谐、“民主决策”缺程序、“一事一议”少推力。显然,“三难”不解决,党管“三农”就难以得到有效突破。

  为破解“三难”问题,去年以来,天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海光率领相关人员多次深入乡村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想法,改革创新思路,在进远乡岩造村、天等镇四维村罗屯等村屯,组织试行“村党组织领导、‘两代会’决策、村委会落实”的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取得显著成果。和谐、有序、强有力的民主治村新气象在该县农村悄然兴起。

  进远乡岩造村,是天等县唯一一个只有一个自然屯的行政村。全村设17个村民小组,3个党支部,567户2300余人,村子大,人口多,事情杂。自从实施新型民主治村以来,村民有了参政议政的平台,干群心齐气顺,基层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村民自治从“民治”向“善治”发展,被誉为“村民自治的一面旗帜”“村民自治的标杆”。屏蔽权力碰撞,促进“两委”关系和谐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欠和谐”的症结是什么呢?村支书认为,党支部是村里的领导核心,自己是党支部的核心,村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必须听党支部的。村委会主任则认为自己是两千多口人选出来的,代表全村老百姓,村里的大小事情都应该听村委会主任的。这样的结果就是谁都想说了算,硬碰硬,不冒火星子才怪。

  难道这个问题就不能破解吗?作为纪委书记,黄海光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两委”失和的根本原因就是“两委”的权力碰撞,而“权力碰撞”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体制设计不完善,使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权力分配上“短兵相接”,所以,解决“两委”失和就必须创新农村的领导体制,把“两委为民做主”变为“还权于民”。

  黄海光向记者介绍了岩造村的做法。首先,全村17个村民小组分别推选出1至2名村民代表,由推选出的41名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接着,由村全体党员干部在3个党支部里选出6名党员作为“党员代表”,组成“党员代表”会议。由此构成“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会议,即“两代会”。“两代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名,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共同从“两代表”中选举产生。然后,明确村“两代会”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和村“两代会”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范围、事项及流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凡是村里的大事小情,只要与村民的权益有关,经党支部讨论拿出建议方案后,都必须由‘两代会’决策;决策形成后,由村委会主任领衔执行,并受到村党支部、‘两代会’和村民代表的严格监督。”黄海光说:“‘两代会’就是农村‘两委’班子的稳压器、减压阀,是矛盾短兵相接的非军事区,能够屏蔽权力碰撞,促进‘两委’关系和谐,彰显了新型民主治村模式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决策程序,保证治村模式民主

  去年5月8日,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后,岩造村立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两代会"决策和监督功能,构建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落实的"三位一体"民主治村模式,让全体村民都参与到清洁工作中来,先后组织村民500人进行连续性1个星期地毯式的清扫,对散布在沟渠、溪流里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无死角无残留,处处干净整洁;制定岩造村村规民约,要求每家每户都自备2个垃圾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在学校、操场等公共场所设置20个垃圾临时放置点;公开竞标3名有偿保洁员,其主要职责是对村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焚烧,用全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支付他们的工资;挖掘一个耗资1万元可以承载利用20年的垃圾填埋场……由于大事小事都由村民选出的"两代会"拍板决定,大账小账又都由"两代会"审核监督进行公布公开,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很高,清洁乡村活动成效非常显著。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经过探索和积累,岩造村大小事情的决策,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而行之有效的程序。决策之前,村"两委"先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村"两委"按照上级精神或群众反映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然后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对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召开预备会,向村民代表通报方案,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村民代表所需讨论的事项,村民代表征求本小组村民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小组集体意见;召开村代会,村民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酝酿;村民代表对方案进行投票表决;做好文字记录,村民代表签字后形成决议,进行公示后,由村委会负责落实;工作完成后,由村委会向"两代会"报告决议完成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两代会"可以要求村委会限期整改。

  黄海光表示,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后,疏通了全体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不仅汇聚全体村民的智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还通过严格的程序落实了村民的建议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自治能力,确保了村级决策和执行都在"阳光"下按照村民的意志运行,推动了村级民主的全面、深入发展。强劲议事推力,促进"一事一议"执行"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曾几何时,一提起村民"一事一议",县、乡、村级干部都无不扼腕!然而,在岩造村,一提起这事,看着村干部脸上挂满的轻松与得意,让人心头别有一番好滋味。

  岩造村党支部书记玉劲松说,以前"一事一议"难推行,其症结可能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是村民信不过某些村干部。村干部拿出一个议案,村民心里总是觉得村干部是为个人的利益着想,有失公平。可实行了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后,"一事一议"的场地转移到了"两代会",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什么事情该不该干、该怎么干,全由村民代表决定。村民代表村民的意志,实现了"事必议,议必决,决必行"。

  玉劲松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清洁乡村活动开始后,村里向村民集资,可是村民担心自己的血汗钱到了村干手里后,会被挪用,所以响应捐款的人寥寥无几。后来,由村民代表推选出7名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爱心协会",负责管理村民的集资款,村民就踊跃捐款,在外务工人员也纷纷把钱汇到统一账号,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筹集了10多万元,使得清洁乡村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不管是实施公益事业,还是下发救济款物,只要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村党支部从来不搞'一言堂',都是按'一事一议'的流程,先拿到村民代表大会上讨论,让村民们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最后让'两代会'来定夺。村里的事大家管,人人都是当家人。"采访结束时,村民凌其南如是说。

  记者请黄海光对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做一个展望式的总结。他未加思索,酝酿已久的思考脱口而出:"现在,农村正在涌动着民主、自治的大潮。党和政府就要顺着大势,创新体制,创新机制,把民主法制工作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