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以农民合作社为引擎 推动优势产业升级

——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兴产物。作为后发展的县域经济,凌云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优势产业升级,对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笔者对凌云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和综合分析,现提出几点浅见。

  一、凌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现状

  多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具有品牌意识和经济思维的新型农民不断涌现,农户互助联产发展的新模式开始在农村逐渐铺开,凌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得到了较快发展。2008年7月,“广西凌云县陇雅村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率先成立。截至2013年12月,该县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1个,注册资本达4146.153万元。其中种植业28个,养殖业21个,服务业2个。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凌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推动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前景喜人。现笔者以下甲乡平怀村桑蚕农民合作社发展、拉动农民增收致富为例。

  下甲乡平怀村桑蚕农民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经过4年多的发展,目前该社制度完善,社员从2009年的100余人发展到2013年的3000多人,产业基地面积从原来的860亩扩大到现在的14000亩,已经覆盖下甲、朝里、沙里、逻楼等4个乡镇。2013年该合作社实现利润60万元,社员人均分红达17000元。平怀村的豚狸养殖合作社等4个协会在桑蚕合作社的带动下也相继成立并得到了较快发展。

  平怀村的主要做法是,以发展村级循环经济为载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引擎,利用桑枝生产食用菌,对桑叶地套种红薯,生产红薯粉,同时利用老桑叶从事养殖豚狸。合作社的社员入社前需要缴纳100元入社费,以此作为合作社发展资金。每年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到合作社对社员进行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经济后发展的凌云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经济发达的县份来说,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社的发展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在村或乡镇一级范围内组建,服务功能较弱,组织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全县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几乎绝大部分的社员均在5至7个,规模很小,而且合作社种类错综繁杂,标准不一。

  (二)农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低。大多数合作社还只停留在畜禽养殖、种苗培育、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以及初级产品的包装、销售等层面上。同时,由于资金有限,合作社机械设备落后和老化,生产成本高,利润不高。在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方面还做得不够,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高。

  (三)按章议事不健全,资金管理不规范。目前,很多合作社虽办理了合作社牌匾,但是办公室场地、办公设备以及章程、制度等都还没有进一步完善,利用章程和制度管社的思想意识依然薄弱,按章议事的少。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资金运行还不够透明,利润分配还不尽规范合理。

  (四)经济实力不强,融资问题突出。目前凌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比较薄弱,担保抵押能力有限,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动性不高,制约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五)成员素质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专业合作社中的大多数农民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意识和适应能力不强,缺乏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

  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当前凌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宜实行全面“撒网式”扶持,应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引导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重点在扶优扶强方面下功夫,有选择性地大力扶持市场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面广、农民真正增收得到实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加强组织协作,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政府各管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和积极引导。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部门要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出台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负担,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如在财政服务方面,应有重点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和帮助,对于合作社购买大型设备,政府应适当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的优惠措施,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后劲。对于一些刚起步的合作社,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险机构应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和力度,降低保费,减少理赔手续,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水平,使合作社社员能够以较小的保险投入获得较大的保险收益,增加入保的积极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抗风险能力。

  (四)注重带头人的培养,实行“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对于一些能人、大户,政府应出技术、给荣誉、常教育,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成长的关键。要通过媒体等大张旗鼓地引导能人、大户发展合作社的成功事例,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要注重合作社社长的培养,让他们入大股、出大力、得大利。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政府要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财务管理、信贷和投资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服务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和具体管理合作组织的负责人。

  (六)规范运作,推进专业合作社民主建设。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杜绝滥用民主、极端民主和独断专行。同时规范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和科学运作程序,适应资金(股金)运行阳光操作,利润分配规范合理,做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分红合理的管理新机制。

  (作者单位:凌云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