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是“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主体。发动群众参与,是难题也是学问。
在宜州市安马乡,发动群众就不难。目前,该乡群众已自筹106万元,其中67.4万元建垃圾焚烧炉,38.6万元作为保洁费。
群众激情是如何点燃的?有何经验和启示?记者前往探个究竟。
生活富裕是群众积极参与的前提
安马乡索敢村梁桥屯,每户每年120元保洁费,3天就收齐了。村民韦怀兵说:“百把块钱不算什么,一个月少抽一包烟,买个干净舒服。”
底气,源于家家户户种桑养蚕。80户人家,户均养蚕1张,年收入3万元以上。索敢村有桑园3000亩,人均0.9亩,过上了好日子。目前17个屯建起13个焚烧炉,屯屯请有保洁员,户户出人出钱。
乡党委书记覃家旺深有感触:“群众生活好了,就有建设美丽家园的要求,掏必要的钱,也不造成负担。”不光扫地,安马乡把发展放在第一位,形成了甘蔗1.78万亩,桑园1.42万亩,核桃1.3万亩的产业格局,农民收入连年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群众参与的激情高涨,集资建成焚烧炉122座,落实保洁员136人。
启示一:古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群众富了,就有追求美丽家园的愿望,有激情、有能力投入。政府作为活动的主导者,不能把活动简单等同于“扫地”,要与发展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群众才能发动起来。
村民理事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
今年“双抢”,白屯村官村屯农民感受到清洁家园的好处,堵了几年的水渠又通了,水直接流进田里。以前水渠里全是垃圾,没人带头清理,有的村民宁可抽河水来用,也不愿疏通水渠。
原来的官村屯事事落后,村委和屯里的党员、干部找对策,先成立屯级党支部,由其指导成立村民理事会,由7人组成,都是村里能说得上话的人。情况立即变了,理事会逐家上门动员,统一了大家认识,不仅把水渠疏通,还集资把田间的路硬化了。
安马乡以自然屯为单位,在屯级党支部的引导下组建村民理事会,实现了村民对清洁乡村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建焚烧炉、收保洁费、定村规民约等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都通过理事会由村民自己做主。
目前,全乡已经建立122个村民理事会,组建率83.5%,理事会成员820人,都是村里的优秀党员、致富能手、农村“五老”或热心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威望的村民。
党支部引导,理事会带头,实现了农民的真正参与。全乡已开展垃圾清理活动258次,清理水源56处,水沟73公里,清除垃圾1820吨。
启示二:让群众把清洁家园当成自己的事,才能真正地参与,建立长效机制。党支部+村民理事会模式,充分发挥农村积极分子的亲缘、地缘和人缘作用,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和服务,不仅在清洁乡村,还在农村的其他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
为民办实事使群众相信党委政府
宜州市美丽办负责人说,一些地方群众发动难,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干部没有威信,说话群众不信。
而安马乡乡长吴丽玲说:“这几年在安马,没有开不成功的群众会议。”
一心一意为民办实事,让乡党委、政府和干部在群众心中威信日增。木寨村中寨屯党支部书记戴忠才如数家珍:“这几年屯里路硬化花了14万元,修排水沟用了两万元,三面光水渠也搞好了,都是乡里找来的项目。”
3年来,乡里灵活运用“一事一议”,仅屯级水泥路就修了100多条。“乡里是真正为我们做事。”中寨村村民莫应奎说,“清洁乡村肯定也是为我们好。”全乡7179户群众全部自觉签订了环境综合治理承诺书。
启示三:群众相信并贯彻基层党委政府的决策,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的结果,而长期如此,发动群众就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