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因灾倒房的农民早日重建家园

    11月20日,藤县东荣镇。今年6月15日的特大洪涝灾害,曾使这里的一个村有38户民房全部倒塌。在上峡村三角组,村民覃儒庆正在张罗自家的新楼房。“要不是有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帮助,恐怕我这辈子也不敢想还能住上新房。”覃儒庆告诉记者,那场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的灾难,几乎将他一家击垮,靠着各级政府补助和保险赔偿,加上自筹一半资金共7万元,他得以在灾民新村建起了一层120平方米的楼房。今年年底,他和许多有同样遭遇的村民,将从临时栖身的地方搬进新房。

  灾后重建加大公共财政压力

  在农村,当灾害发生时,首当其冲的就是农房的倒塌或损坏。2000年以来,我区每年因洪涝、台风、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各种自然灾害和火灾导致的农村民房倒塌和毁坏平均约30万间。

  农民因房屋损毁致贫、返贫,是各级党委、政府最揪心的事之一。在当前的灾害救助体系中,政府大都是唱“独角戏”,不仅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救助工作,同时也成为灾害损失的最后承担者。既要修复公共设施,又要保障公共利益,还要为个人的损失提供补偿,救灾成本高、财政负担重。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各级财政投入倒房重建的补助资金平均每年2-3亿元。由于建筑成本上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重建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加上救助面过大,受灾农户的自救能力又普遍较差,公共财政的压力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重建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很突出。


  第三方救助重要性凸显

  如何减轻农村困难群众恢复重建的经济压力,能否有政府、农户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分散灾害风险,是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上世纪80年代,我区少数县(市)开始了农房统一保险的试点工作,而农房统保真正驶入快车道是在2007年。这一年,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民政厅、财政厅和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联合在全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军属、烈属(简称两属两户)中试行住房政策性灾害保险,当年投保64万多户,协议总保费768万元,平均每户保费12元,保险责任金额19亿多元。梧州市还将“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列入了2007年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写入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在“两属两户”农房统保示范效应的带动和影响下,部分地级市和县(市、区)都相继开展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房统保业务,自治区、市、县三个层面全面推进,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模式趋向多元。从自治区层面来看,全区“两属两户”参保户数逐年递增,由2007年的64万户增加至2010年的95.8万户。2009年,边境8个县(市)0-3公里以内纳入低保的29万多户边民,也全部纳入了农房统保范围。从地级市层面来看,继梧州、贺州两个地级市的12个县(市、区)全部农房纳入统保后,2009年柳州市政府又为三江、融水和融安等3县(自治县)的12万座火灾易发、高发的少数民族农村木制结构住房统一投保,一保三年。此外,南宁、柳州、桂林、河池、百色、崇左等6个市有20个县(市)也都实现了全县(市)农房统保。到2010年10月统计,全区实现全部农房统保的县(市)28个,占全区75个县(市)的37%,参保农户达到360.59万户(含两属两户),各级财政保费投入比上年增长10%。

  农房统保这个模式好

  目前,我区各地在推行农房统保业务时,普遍采用了“政府买单制”的办法,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按照低保费、广覆盖、适度赔付的原则,先保最困难的群体和最易发生灾害的房屋,农户个人在不承担保费的前提下直接成为保险受益人。据统计,2007-2010年,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保1亿多元,为1326.97万户(次)农户提供住房保险,保险金额410.56亿元。自治区层面“两属两户”农房统保每户保费12元,全倒房屋最高赔付为5000元,基本与近年来国家倒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持平。其他地区市、县财政投入的保险费在每户2元-10元的幅度,赔偿标准大多在1500元-3000元的范围。贺州市除政府为全市农房参保外,还鼓励农户自愿投保,保险公司根据农户实际投保份数计算保险赔偿金。

  在全区各地开展的农房统保业务中,民政、保险、财政和保监等部门作为不同的责任主体,权责明确,协同配合,确保了农房统保业务的顺利推进。在洪水还未完全退去和还未核清损失前,保险公司还采取预付赔款的办法,及时帮助受灾农户恢复生产生活。自治区、市、县三级还建立了民政、财政、人保和保监局(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农房统保理赔工作情况,并就理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政策效益初步显现

  全区大范围实施农房统保政策4年来,各地参与农房统保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承保户数逐年增加,农房保险的政策效益逐步显现。

  当遇到巨灾的时候,保险的支持力量就显得更为明显。2008年,是广西灾情非常严重的一年,全区倒房户数7万多户,是正常年份倒房数的3倍多。当年全区保费投入2087万元,获保险赔偿2256万元,简单赔付率达108%;当年全区“两属两户”投保75.97万户,投保金额759.72万元,有6419户“两属两户”共获得保险赔偿1507万元,最高赔偿金额达5000元,简单赔付率接近200%。

  2009年,加入了农房统保的柳北三县(三江、融水、融安)少数民族村寨相继发生多起龙卷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村寨火灾15起,受灾农户1500多户,损坏木结构住房800多座。特别是2009年11月26日三江独峒乡林略村发生特大村寨火灾,一次就烧毁民房196座,322户农户受灾。灾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同民政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核灾定损,500万元的保险赔款很快到位,有力地支持了灾区的重建工作,农房统保这种新型救助力量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今年6月以来,广西连续发生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广西人保财险公司抽调大批理赔人员与民政救灾干部、村干部紧密配合,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在查勘工作中,保险公司采取“先易后难”、“全倒房优先核损”、“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等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理赔速度。在洪水未完全退去和还未核清损失前,还采取预付赔款的办法,及时帮助受灾农户恢复生产生活,如岑溪市受灾农户在灾情核查后的一个星期内就拿到了梧州市人保公司预付的30万元保险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