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被评为2008年度桂林市科技进步先进乡

  近日,桂林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授予兴安县兴安镇为“2008年度桂林市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兴安镇作为2008年度全市获此殊荣的十三个科技进步先进乡(镇)之一,受到隆重表彰奖励。

  近年来,兴安镇在大力推进乡(镇)科技进步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是切实加强切实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兴安镇始终把科技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点,列入议事日程,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发挥政府班子集体力量,明确主要领导、主要部门职责,做到科技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一起抓。几年来,镇班子成员在发展实践中先后就该镇的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赋予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新的内涵。在处理关系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还注重发挥科技顾问团的重要作用,认真听取专家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镇人民政府每年与分管领导落实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落实,严格考核,形成了全镇抓科技的良好氛围。在研究确立全镇经济发展战略的同时,坚持将“科教兴镇”贯穿于发展经济的全过程,确立了向科技要质量,以科技增效益,用科技求发展的工作思路。镇人民政府每年召开三次以上办公会议,专门听取科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科技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以项目实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该镇始终把科技项目作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积极论证、严格筛选,认真实施。同时坚持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是以企业和农村为重点加强科技示范推广。在科技向经济转化的过程中,该镇坚持面向企业和农村,建立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示范,推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把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和农作物新品种传授和推广给农民,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的档次、科技含量和产量。目前,全镇农业科技覆盖面达到90%以上,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9.1%,农业已开始由粗放型向科技型、由数量型向效益型方向跨越。

  五是大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特色产业开发,采取综合与单项、骨干与普及、课堂与现场、项目与生产四结合的办法,开展科技培训,提高科技进步水平。一是建立科技人才库,大力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工程”,编制了乡土人才登记册。同时,还采取组织科技人员到村组示范、参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使现有人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成为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