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去年以来,兰木乡以纳核村为试点,强力推动“村社企合一”,不断提升村党组织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选优配强带头人,增强基层战斗力
纳核村是全县小有名气的建筑人才村,村里有较多富余、闲置的劳动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韦盛雄原来是建筑工程队老板。兰木乡结合这一实际情况,率先在纳核村成立村级建筑劳务公司,实现“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兼任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级建筑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和供销社经理”这一新型“村社企合一”组合。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合作社、劳务公司等管理人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为“村社企合一”提供政治、经济双重保障。
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运行规范
聚焦“村社企合一”规范化运行,健全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内部运行管理等,助推合作社、公司规范运行。一是加强对合作社、劳务公司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换合作社印章、证书和门牌,规范组织机构、经济行为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管理,确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运转模式,制定符合本村的村企文化、经营理念,推动村企规范化运行。二是强化监督激励机制。合作社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合作社运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定期将各项经济往来、费用开支、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向社员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选准产业路子,激活发展动力
党建引领村企发展,助推“村社企”建设。一是坚持“村社企”资源共享。村组织提供管理人员和办公场所,合作社提供产业发展资金,公司提供劳务和服务,供销社提供农资、冷链技术和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二是强化“村社企”产业带动。纳核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引进广西田东隆祥兔业有限公司,投入村级集体发展资金80万元,发展兔业养殖,2020年出栏肉兔5000只,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三是发挥“村社企”循环效益。坚持支部引领,在纳核村村级建筑劳务公司成立初期,村“两委”积极物色和吸收闲置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成立一支31人的建筑劳务服务队,其中贫困户18人,以劳动力入股。公司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培训,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78万元,承接鸡舍改造、水柜建设等工程,实现村集体经济分红0.39万元。同时,合作社用工要优先从劳务公司选择,实现相互依托、互为循环的经济效益。
打通利益联结,推动多方共赢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助推“村社企”发展。实施劳务公司纯利润的30%作为村“两委”及公司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剩余部分20%用于村集体分红、40%作为公司滚动发展资金、10%作为村集体公益事业基金的利益联结机制,公司发展成效直接同村“两委”、经营管理人员、社员的利益挂钩,以提高其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