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历史沿革

  秦以前,博白地处岭南,为百越民族中的西瓯骆越部族所居。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置桂林、南海、象三郡,今博白县地属象郡。汉初,今博白县地属南越国。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今博白县地属合浦郡。尔后,西汉分设十三个刺史部,今博白县地属交趾刺史部合浦郡合浦县,东汉建安八(203年),改交趾刺史部为交州刺史部,今博白县地属交州刺史部合浦郡。

  三国时期(220—280年),今博白县属吴交州合浦县。西晋和东晋时期,今博白县地仍属交州合浦郡合浦县。南朝宋时,今博白县地属临漳郡地。南部仍为交州合浦郡合浦县地。

  南朝齐时,今博白县地属临漳郡漳平、百梁县所辖。南朝梁(502—557年)时,百梁郡治所在今博白县菱角乡南端。同期,置南昌县,县治设在今三滩圩。这是今博白地建县之始,距今已1400余年。南昌县隶属越州合浦郡。南朝陈时隶属相同。

  隋朝(589—618年),初期南昌县先后隶禄州、合州。大业五年(609年)隶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今博白县境内除南昌县外,新置博白、朗平、建宁、周罗、淳良五县。博白县之建置由此始,因博白江(今小白江)而名。南昌县改隶南宕州,州治在南昌县治;其余各县隶南州,州治在今博白县城。武德六年(623年),改南州为白州。这是古白州之名的由来。贞观六年(632年),改南宕州为潘州,州治由南昌县移至定川县,南昌县改隶白州,贞观十二年(638年),省朗平、淳良二县入博白县。开元中期(720—733年),置龙池县,隶山州,州治设在龙池(今龙潭)。后改山州为龙池郡,尔后再复为山州。此时,今博白县境内仍有博白、建宁、周罗、南昌4县,均隶白州。天宝元年(742年),改白州为南昌郡,至乾元元年(758年)复为白州。

  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年),仍为博白、建宁、周罗、南昌4县,属南汉白州。

  宋开宝五年(972年),撤南昌、建宁、周罗三县归入博白县。政和元年(1111年)省白州,博白县改隶郁林州。政和三年,复置白州,博白县又属之。绍兴年间(1131—1162年),省白州,博白县隶属郁林州。

  元初,博白县仍属郁林州。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广西诸州为路,博白县属梧州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为府,博白县属梧州府郁林州。

  清初,博白县隶属广西行省梧州府。雍正三年(1725年),博白县属直隶郁林州。

  民国元年(1912年),博白县隶属郁林府。二年(1913年),隶属郁江道,道治苍梧。三年(1914年)6月,郁江道易名苍梧道,博白县仍属之。十五年(1926年),改隶第三区。十九年(1930年),博白县属郁林民团区。二十一年(1932年),苍梧、郁林二民团区合并为梧州民团区,二十三年(1934年)改名为梧州行政监督区,博白县均属之。二十五年(1936年)9月属浔州行政监督区,11月属郁林行政监督区,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三十一年(1942年)原三、五、六区合并为第三区,博白县随属之。三十六年(1947年),改属第九区,区治郁林。

  解放后,博白县初属郁林专区,1951年7月,郁林专区与梧州专区合并设容县专区,博白县属之。

  1952年,广西省发文将博白划归钦州专区,但实际上没有办理改隶手续,也没有隶行过这一关系。

  1953年3月,博白县划归容县专区。

  1958年,撤销容县专区,设玉林专区,博白县属玉林专区。

  1970年,玉林专区改称玉林地区,博白县属玉林地区管辖。

  1997年,玉林地区改称玉林市,博白县属玉林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