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9月20日至21日,自治区水利厅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工程等方式,对南丹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进行考核,该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以综合考核82.5分的成绩,通过自治区验收。

  据悉,自2014年10月被列为自治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南丹县紧紧围绕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人员、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等核心内容,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实际困难,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摸底、建立长效机制、及时颁发证书等举措,有序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同时,该县在工作中探索出以大带小、受益自管、购买服务、整合资源和以钱养事等管护新模式,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为全区、全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成功经验。

  目前,该县累计核发《小型水利工程权属证书》542本,落实工程管护主体542个,落实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管护经费98.8万元。改革后,该县水管单位与社会共同管理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局面呈现新的生机与活力。(田世远 韦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