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工商三举措力促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

  本网大化讯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局推出积极扶持发展个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开发旅游服务第三产业等三项举措,力促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带动了近2000人直接或间接就业。

  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发展个体经济。县工商局通过现场咨询、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的宣传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了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在登记工作中,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简化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已经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要创办个体企业的也可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大力扶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办个体办企业。创新工作方式,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能,使创业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营业执照。至2016年9月21日,全县新办农村个体工商户400余户,注册资金达2000多万元,直接从业人员达600多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工商局根据大化农村实际,以栽木种果养蘑菇、养殖七百弄鸡和发展库区养鱼等这些特产特色的行业为主,大力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实行放宽成员资格条件、地域、出资方式和渠道,出资限额、名称、经营范围限制等“六放宽”,并实行免收登记费、免收工本费,送照上门“两免一送”等服务举措,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积极入社,大胆入社。同时,引导合作社逐步由“生产型”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截止9月中旬,全县新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113户,注册资金11644.4万元,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业人员达到850多人。

  挖掘优势资源,发展第三产业。大化县工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投入巨资建设七百弄景区、岩滩北景库区、情人湾,打造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等项目为契机,以服务发展好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就业容量较大的第三产业为着力点,借助拥有“中国水电之乡”、“中国观赏石之乡”、“中国长寿之乡”等城市名片的优势,积极发展了相关服务第三产业的企业及个体户20余家(户),从业人员近200人。

  (覃文军 覃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