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月26日电(黄尚宁 唐 娟)11月25日,经国家、广西自治区两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印发了《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探索深化工业用地的市场化路径。
今年1月,梧州市被列为全国4个联合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也是西部省(区、市)的唯一试点,试点期限为2015年至2017年。试点期间,梧州市将围绕制约工业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的体制机制问题,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探索科学、灵活、高效的工业用地配置路子,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为使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工业企业在梧州都能有地可用,梧州市在《方案》中明确,健全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体系,在坚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特点、地块产权等状况,探索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分阶段出让、弹性出让等不同的供地方式。健全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的市场流转体系,允许工业用地整体、分割转让,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举办工业企业。
完善工业用地价格体系,制定全额地价折算的工业用地租赁最低租金标准和定期更新调整机制。强化工业用地布局引导,鼓励旧厂区改造升级,通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产权置换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健全工业用地市场监管制度,推动工业用地存量优化、增量提质,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