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开始,巴马瑶族自治县开始采取“封造结合,保护为主”措施,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消长责任制,依法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逐步构建完备的生态体系和较发达的产业体系。通过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退耕还林等方式,绿化美化家园,其中,飞播造林38万亩。据统计,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7%,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0天以上。图为巴马镇巴马村使用飞播造林的山林。 许泰文 韦歆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