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新农合实行“400+0”住院医疗政策

  住院期间只要交400元住院费,就能治疗到出院。昨日记者从融水苗族自治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昨日开始,该县率先在县中医院实行新农合患者“400+0”住院医疗政策,在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用药、检查和诊疗范围内,该县参合对象在本县中医院住院时,只需缴纳400元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原来融水县新农合实行“50+0”住院医疗,与此次实行的“400+0”有何区别?融水县新农办主任张璇介绍,“50+0”住院医疗是在乡镇卫生院执行,但大病患者必须要转到县级医院治疗,县级医院相当于柳州市二级医院。根据测算,该县级医院住院患者均次费用都在600元以上,这对于新农合患者来说是个负担。部分患者只要病稍有好转,就立即出院回家,造成病症无法根治。新农合经过多年积累,如今资金比较充沛。为此,融水县现在该县的中医院实行该政策试点,待试点成功后再全面推行。

  记者了解到,“400+0”住院医疗实行起付线与封顶线制度。400元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本人自付,400元起付线以上基本费用由新农合基金予以报销,但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门诊、“400+0”住院报销仅需带本人身份证及新农合证即可,慢性病报销还需带慢性病审批表。住院报销医疗范围包括: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柳州市卫生局规定的检查及诊疗范围;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国产普通内置材料费。顺产住院分娩和无责方意外伤害住院按原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