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实施后,享受起“公费医疗”的农民改变了以往“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象,使千万个家庭摆脱了疾病带来的困扰——
2003年,对于陆川县横山乡同心村的陈秀芬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一个新名词,当工作人员向她介绍政策时,她有些似懂非懂,但听说只要交10元钱,如果生病了就能报销一些费用时,她就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而让老人惊喜的是,当年她生病住院花了7000多元,新农合真的给她补助了2000元。
像陈秀芬老人这样参加新农合得到实惠的事例在陆川县农村不胜枚举。从2003年开始实施新农合,七年来,该县共有438.45万人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362.96万人次获得了医疗补偿,补偿金额1.32亿元。新农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农民朋友把新农合形象地称为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提高参合率,扩大“保护”面
2003年,陆川县作为广西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实施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该县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印发宣传资料、报刊、标语、墙板报等形式多角度、广覆盖地连续宣传报道,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工作责任,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试点第一年全县就有49.43万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63.94%。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补偿方案日趋完善,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大幅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持续提高,实现了新农合由试点到面的顺利推开和规范、平稳运行。2009年,陆川县参合农民78.12万人,参合率90.75%,参合人数与参合率均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提高补偿比例,惠泽农民
新农合的顺利实施,使陆川县农民“小病吃不起药,大病住不起医院”的现象成为历史。为了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该县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创新,努力探索促进新农合更好发展的新路子。2003年底,陆川县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平均报销率仅为23.89%,沉淀资金占总资金的56.59%。2008年,在总结2007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该县及时调整了方案:将乡镇级、县级、市级补偿比例由70%、40%、30% 分别上调到75%、45%和35%,封顶线也由4500元提高到10000元,七种单病种补偿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将大病救助金额从2.55万元提高到4万元,合计一年最高可补偿5万元,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大实惠。去年,该县良田镇冯杏村15队农民冯维全因病花去医疗费11.5万元,县新农合在为他补偿1万元住院费的基础上,还为他送去了4万元的大病救助金,让冯维全一家人感动得泪流满面。
完善基层卫生设施,方便群众
今年,陆川县继续把新农合作为政府十项惠民工程之一积极推进,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和加强基层卫生设施。近年来,该县共投入21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相当于试点实施前20年的总和。目前,总投资550万元的县人民医院和马坡、良田中心卫生院业务楼基础设施项目正在有效推进。陆川县还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X光机、B超等6大件医疗设备,确定了596个村级卫生所(室)为定点医疗机构,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彻底为农民“看病难”画上句号。2006年,陆川县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