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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大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经验交流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6 01:09 评论: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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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全区人大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经验交流会在南宁召开,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探讨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郭声琨指出,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刚刚结束之际,在我区市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顺利完成之际,我们围绕“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题召开全区人大专题经验交流会,这是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为新到人大工作的同志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长期以来,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有了新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就各级人大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夯实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贡献,郭声琨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各级人大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意识。要充分认识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性,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所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

  二是各级人大必须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进一步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行使职权,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来开展工作,当前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现“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奋力推进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五区”建设,在西部地区争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三是各级人大要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委的意图。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大开展工作。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做到事先及时请示,事后汇报结果。在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开展重大活动前,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经过党委批准后实施。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和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

  四是各级人大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人大换届以后,面临的最大考验就是能力、执行力和推进力的考验。人大要在能力建设上下大工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加强学习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完善制度,改进作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人大工作。

  郭声琨强调,当前,我区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我们要以这次交流会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定》和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乘势而上,战胜困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作题为《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努力做好人大工作》的发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委员会,南宁、梧州、贵港、来宾、荔浦、北流、田东、融安县长安镇、灵山县灵城镇等市、县(区)、乡镇人大的负责人发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荣仕星、文明出席会议。(记者/罗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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