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我区是农业省区,农民占人口多数,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也越来越成为农民的热切愿望。但农村文化建设滞后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与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文化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组织不力有关。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列入主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干部政绩考核之内。各级财政应当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予以大力扶持。

  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基本的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前提条件,繁荣农村文化,首先必须加强基本设施建设。建影剧院、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楼、青少年活动室、文化中心户等;其次,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拓展阵地,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提高先进文化对群众的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培养和扩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热心农村文化工作的人才是繁荣农村文化活动的保障。为此,要充实稳定乡镇文化站的专职干部,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培训乡镇文化专干,积极培养农民群众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此外,县(区)宣传文化部门要着力抓好引导工作,创建农村文化辅导中心,为农村文化活动开展提供载体。

  四、进一步丰富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农村文化活动形式,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率,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拓宽文化服务的范围,扎实推进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组织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五、进一步创新农村公共文化运作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采取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农民自建文化设施,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扶持,让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动员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支持乡镇文化建设,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的公共文化活动。建立社会相关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的机制,鼓励社会办的各种文化设施通过多种形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