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将建1395个农村幸福院

帮助农村老人在农村社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记者从8月4日召开的2014年全区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视频会上获悉,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已被列为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今年全区将建农村幸福院1395个,其中国家下达1290个、自治区从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增加安排105个,帮助农村老人在农村社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具有“村级主办、政府扶持、群众参与、老人互助”等特点,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2013年,我区已安排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1293个,分别选择贺州、玉林、钦州3市作为试点,在南宁、梧州所属县和其他市各选一个县作为第一批项目推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1165个农村幸福院,服务老年人已覆盖15万人。

  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幸福院优先保障有需求的特别是因子女长期外出务工经商或外迁,身边无人照顾的留守、独居老人和散居的五保老人,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老年群体,而不仅是“五保”对象。目前我区以满足文化娱乐活动等基本需求为阶段性目标,逐步向老年人日常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发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