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四大抓手”助推农村沼气建设

  贺州讯 2013年,我市能源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贺州”的决策部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能源建设的重点和特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沼气池建设,有力的助推农村沼气和生态惠民工程建设快速发展。

 

  广泛宣传抓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专题会议、乡村宣讲、开设专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沼气池的各项惠民政策和能源、生态、环保等综合利用效益进行了深入、细致、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依托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狠抓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树立样板,带动发展,对加快农村沼气技术的普及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沼气知识和惠民政策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村沼气示范村30个、示范户近10000户。

 

  争取资金抓拉动。我市能源部门及时掌握国家、自治区的能源政策和投资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申报。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沼气项目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规划,通过项目库的建设,做到随时申报随时提供,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8.8万座,争取项目资金4.7亿元;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285个,争取项目资金300多万元。

 

  工程模式抓推动。市委、市政府将沼气池建设这一生态惠民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把建池任务分解到各县(区、管理区),并将沼气池建设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全市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成立沼气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将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厨、改厕等项目相结合,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沼气池项目建设。

 

  督促检查抓促动。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沼气任务落实、建设和使用情况,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单位,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对建设任务重、难度大、成本高的地方,增加资金投入力度;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做好沼气安全生产、使用和管理工作,让沼气用户用得放心、用得开心。2013年,全市超前完成自治区下达3264座建池任务,并全部验收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