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我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指导意见》,提出至2015年,我市将通过实施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实现“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中,通过示范带动的发展模式,先后在蒙山县、藤县、苍梧县、万秀区等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建立起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蔬菜基地,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形成“耕地得增加、生态得改善、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局面,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协同投入到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提高资金效益。以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为平台,衔接各涉农项目规划,合力建设了一批高标准的基本农田示范片区,通过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土壤肥力,提高耕地等级,优化农业生产条件,并加强项目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护,降低水土流失,提高旱涝防灾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引导农户集约经营,开展“小块并大块”,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意见》明确,各县(市)政府实施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中,将从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更为严格的监控,真正把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成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