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南宁市九成乡镇已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及县级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市需在10月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南宁市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列入了“美丽南宁·清洁水源”专项活动的重要工作目标,采取多项举措加快推进,全市共有6县6城区、1个开发区的102个乡镇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截至7月中旬,已有11个县区(开发区)完成划分方案及技术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了审查。为确保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方案既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又考虑当地实际,同时确保划定工作同相关部门规划的相符性及协调性,在县级审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市环保局等市直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查或征求意见,同时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组进行论证与技术审查,力争9月份按期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据介绍,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是实施农村水源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摸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合理划分保护区域范围,全面分析水源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高水体污染防治和应急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