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林抚育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11月27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在广西召开的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现场会上获悉,我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经县级自查和省级验收,目前已完成2010年和2011年度任务共150万亩,2012年度的任务正在分解落实当中。

  自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以来,森林抚育经营取得显著成效,在资金、抚育任务、范围、补贴标准、抚育对象等方面实现了“五增加”。4年来,中央财政投入累计达到132.76亿元,成为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之后中央财政投入的又一个林业重大建设项目。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规模不断扩大,资金由最初的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6.76亿元,抚育任务由500万亩增加到5100多万亩,试点范围由最初的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展到全国覆盖,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补贴标准每亩由100元提高到120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的抚育对象由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公益林。

  政策支持是保障森林抚育试点顺利推进的关键。3年来,我区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加大对森林抚育的投入。共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3.1亿元,其中2010年3000万元,2011年1.2亿元,2012年1.6亿元。除了争取中央投资,我区也加大了财政投入。自治区财政共投入6亿多元,对森林抚育经营、珍贵树种发展等予以补贴。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受益林场职工和群众人数达6.69万人,劳务总收入达1.43亿元,人均增收2137元,有效拓宽了林场职工和林农就业渠道,增加了林场职工和群众的收入。

  据悉,通过抚育补贴试点,全区还培育大径材林150万亩,营造珍贵树种示范林40多万亩,完成公益林提质增效30多万亩,优化了树种、材种结构。抚育补贴试点已成为我区森林经营的加速器、林业发展的推进器,推进了林业转型升级。